营造业为我国各行业中重大职灾发生率最高者,发生职灾伤害及死亡事故频繁,亟需社会保险之基本保障。劳动部劳保局呼吁,承包工程之雇主务必于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其参加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以保障劳工权益避免受罚。

营造业的劳动市场较为特殊,工程层层转包为常态的运作模式,又因每个工项的施作时间不一,造成工地劳工流动性频繁,且多属临时性或按日雇用的点工型态。是类劳工经常为职灾风险的高危险群,雇主如疏漏申报其加保,一旦职业灾害发生,劳工无法取得劳保给付,则易衍生劳资纠纷。

劳保局提醒,承揽各项营造工程之雇主,无论是建设公司或小型工程行,均应负起为员工申报加保之法定义务,于劳工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劳保及就保。又如所雇员工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或已年逾65岁且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养老给付,不得参加劳保及就保,亦得申报仅参加职灾保险,给予劳工完整的工作保障。万一不幸发生职灾,劳保职灾给付可抵充劳动基准法所定之职业灾害补偿费用,分摊雇主经营风险,达到双赢效果。

另为简化劳(就)保申报作业,有关员工流动性高之行业或单位,雇主可多加利用劳保局“e化服务系统”办理于员工到职当日在线加、退保作业,或可在确认劳工预定到职日起前10日内在线预办加保,以“网络”取代“马路”,享受更及时、便捷又省钱的申报管道。

(工商 )